其实比扭伤要严重点,脚腕那个地方一走路就会针刺一样痛,她走路的时候一直忍着没吭声,没想到他早就看出来了。
盛景琛语气不容置喙:“有没有事去了医院才知道。”
盛景琛抬腿往前走,林慕只好跟上。
因为心急追上他,小跑了两步,没想到脚腕更疼了。
盛景琛回头,见到的就是林慕咬牙忍痛的模样。
他停下脚步,往回跨了几步,高大身躯忽然在她面前蹲下:“上来。”
啊?
看着面前男人结实宽阔的背脊,林慕懵逼了。
盛景琛要背她?
原书里面,盛景琛好像挺傲气的,居然愿意背她?
“那个”,林慕没忘这是七十年代,男女当街拉个手都可能被红袖章抓去审问,“我们这样会不会被抓呀?其实忍忍我也能走。”
盛景琛回头看了她一眼,语调清冷地道:“我不喜欢浪费时间。”
原来是怕被耽误时间,林慕不再犹豫,一下跳到他背上,手臂松松地圈住他的脖子,脸颊贴着他肩头,在他耳边声音清甜的说,“如果我们要被联防队的人盘问,我就说你是见义勇为。”
“随你。”盛景琛直起身,手臂穿过她的腿弯,将她稳稳背了起来。
他起身往前走的瞬间,林慕一颗心仿佛被人端了起来,飘在云端。
她看着男人背影,发现他浑身上下连头发丝都是硬邦邦的,趴在他身上,就跟趴在钢板上没区别,但林慕不得不承认,被这样的男人背着,很难不心猿意马。
从她的角度,甚至能看到盛景琛耳后肌肤上的细小绒毛,闻到他衣服领口清淡的皂粉味道。
但林慕没忘原书里盛景琛是什么性格的人,千万别妄图攀折,否则死得很惨。
想到这一点,她赶紧收起胡思乱想,头直起来,不敢靠在他肩膀上。
盛景琛背着林慕,走得又稳又快,林慕那点重量对他来说就跟平时负重训练背的沙袋差不多,速度一点不受影响,但又跟沙袋不同,比沙袋软……盛景琛脑子里不知怎么闪过一些梦里的画面,脚下步伐微不可查的凌乱了几分。
林慕根本看不出来,她思绪又飘到了其他地方。
林慕穿书前谈过两次恋爱,但基本都是还没发展到接吻的时候,她就对男方腻味了。
因为谈恋爱的时候,对方总忍不住对她摸摸抱抱,想进一步。
偏生林慕只要一跟对方有深入身体接触,就会觉得心里犯恶心,莫名的抵触,反感。
为此,她还去看过医生,医生说她有接触恐惧症。
这种病,病因是心理原因,吃药没用。
林慕彻底放弃治疗了,之后也没再谈恋爱。
没想到现在穿到书里,这么快就跟男人有肌肤接触。
可是,林慕回想起自己跟盛景琛两次接触,第一次她亲他,第二次他背她,这两次她都没有心理抵触,甚至第一次还是她主动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