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大家吃得习惯就好。”叶乔谦虚地说,又看了林慕一眼,“慕慕还合胃口吗?咋俩是老乡,口味应该差不多。”
林慕极其走心的夸道:“嗯,叶乔姐手艺简直太棒了!以后我也要跟你学做饭。”
秦娴喝了口粥,道:“你们俩别天天想着做饭,刚到首都,趁这个时间出去到处转转玩一玩,小耀——,”
秦娴看向儿子,准备让盛耀领着人出去玩。
却见盛耀一脸放空的状态,筷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碗里的粥。
秦娴后半句话又憋了回去,还是她自己带两个干女儿出去靠谱。
叶乔察言观色,视线落到盛耀身上:“盛耀哥早上爱吃什么,我明天可以做一些。”
盛耀只是没睡醒,大早上就被他爸揪起来,打着呵欠道:“不用,我不挑食,什么都吃。”
盛振国看不惯儿子这幅散漫样,训道:“你看看人家小叶,再看看你,都十八了,也没见你进过一次厨房。”
“可不是,还是女儿贴心呀。”秦娴在旁附和着感叹一句。
盛耀没想到大早上都要被训,咽下嘴里的饼,说:“爸,我不进厨房也是为了你们好,就我那厨艺,我敢做你们敢吃吗?”
张婶帮着打圆场:“哎呀,厨房是女人的天地,以后小耀找个会做饭的媳妇儿就行。”
“哪个女同志看得上他。”盛振国轻哧,脸上是赤裸裸的嫌弃,用纸巾擦了擦嘴,站起身,“我去军区了,你们慢慢吃。”
盛振国出门不久。
大家也都吃完早餐。
张婶去厨房收拾,盛耀回楼上睡回笼觉。
秦娴叫住林慕和叶乔:“今天我请假了,不去单位,我带你们去友谊商店买两身衣服吧。”
两人穿的都是藏青土布衫,款式在村里还能凑合看,到首都后就显得土气了。
叶乔的衣服还有补丁,林慕的也好不到哪里去,全靠颜值撑着。
现在两人都住在盛家,出门代表也是盛家的脸面,要是还穿乡下那身,外头的人难免会挑盛家的刺。
因此秦娴提出要买衣服,两个人都没有拒绝。
三人出了门。
转个弯,入目是一条笔直的柏油路,道路两侧栽种着成排的银杏树,风一吹,金黄的树叶便簌簌往下飘落,将路面铺成金灿灿的大道,像极了电影里的唯美画面。
“好美啊。”叶乔惊叹出声。
林慕后世倒是在首都见过这样的银杏大道,只不过没有这儿安静,到处都是打卡拍照的人。
秦娴与有荣焉地说:“除了钓鱼台,就属咱空军大院的银杏大道最漂亮。”
一边往前走,秦娴又一边指着不同方位的建筑介绍:“那边是办公区。那边是生活区,有家属楼、食堂、门诊部、学校和浴池,中间是活动区,礼堂和操场都在那里。”
林慕仔细记着路,偶尔配合地点点头。
叶乔则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大院街景,眸中不时闪过惊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