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唔……头痛……”
叶知欢头痛欲裂,耳边响着嗡嗡嗡的声音,全是刺耳的讽刺。
“竟然跑到许科长婚礼上的表白,也不看看自己那一身膘,配得上人家许科长吗?”
“这哪是配不配的问题啊?她可是有男人的,还一天到晚对许科长发骚,不要脸到家了!”
“幸亏许科长爱她媳妇,压根没理这死肥婆!就是可惜了顾主任,大好男儿娶了这么个东西,没一天好日子过就算了,还成天被戴绿帽!”
一道道尖利的声音,仿佛要刺穿人的耳膜,叶知欢硬是被吵醒了。
看到周遭的环境,她呆立在当场。
只见空荡荡的房间里摆着一套老旧木桌椅,桌上摆着一个老式热水壶和一个搪瓷缸子,而房间没有任何装修设计可言。
水泥的地板,只刮了白腻子,还刮得不平整,天花板也不是她熟悉的吊顶造型和欧式水晶吊灯,而是一个圆乎乎的裸露灯泡。
绿色的老式吊风扇在晃晃悠悠地转,发出年久失修的吱嘎声响。
像极了八十年代。
八十年代?!
不会吧?
叶知欢猛地一个激灵,立刻看向自己的身体,然后就傻眼了,她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——她,穿越了。
明明前一刻,她还拿着亲自做的设计稿一件一件地核对服装,连恋爱都没时间,30岁好不容易就要走上国际舞台,却在这个节骨眼上被发布会现场的吊灯砸下!
再醒来,就到这里了。
忽然一阵刺痛,一段段不属于她的记忆,排山倒海而来。
原来,原主是已婚妇女,嫁给了在国营单位任职的主任顾方南。
照理说,原主又胖又懒,名声还稀烂,是配不上顾方南的。
毕竟顾方南虽然出身贫寒,但聪明有志气,凭实力走出穷困山村,在国营单位升到了主任的位置。
在八零年代能进单位足够让人艳羡,更别说是堂堂主任了,多少适婚女孩随便挑,上门说媒的媒人能把他家门口给踏平。
只可惜顾方南的父亲跟原主父亲在同一个小单位上班,因为一场事故,原主父亲为救机床操作失误的顾父,一只手被绞进机器里,整条手臂因此废掉。
原主母亲是个势利的,不止要主任家赔钱,还趁机挟恩图报,把家里好吃懒做,根本嫁不出去的胖女儿嫁给顾方南。
顾方南没她脸皮厚,赖不掉这份恩情,最后还是娶了原主,但因为实在没办法接受原主,结婚第二天就以要加班为由赶回厂里,对原主简直避如蛇蝎。
原主也是个厚脸皮的,嫌弃乡下生活苦,硬是跑到厂里的家属院来住,嫌弃老公没情趣,转头就看上了彬彬有礼的许科长,还不顾自己是有夫之妇,跑去纠缠许科长。
甚至在许科长娶媳妇的婚礼上犯抽,当众对许科长表白。
当时那场面堪比十级大地震。
结果,还没等新郎新娘发作,原主就因为太胖给摔了,脑袋正好撞在柱子上,一下子晕死过去,被几个身强体壮的伴郎一边嫌弃一边拖走。
叶知欢风中凌乱。
她万万没想到,原主竟然这么极品!
而且穿越就穿越吧,可原身这双肉呼呼的猪蹄,肚子上三个大游泳圈是怎么回事?
叶知欢更头痛了,她拖着肥硕的身体走到桌子边,拿起桌上的镜子一瞧,然后吓得差点把镜子给丢出去。
在服装设计界呆久了,见多了身材苗条修长的模特,叶知欢几乎没见过这么胖的女人。
浑身脂肪几乎堆成一个球,手脚和肚子被并不合身的衣服勒出一圈圈肉,别人顶多双下巴,她硬是变成了三下巴,一圈圈下巴肉让低头都变得困难。
更可怕的是,身上还邋遢油腻。
头发不知道多久没洗了,变成黏糊糊的一缕一缕,油光发亮中还飘着白花花的头皮屑,手脚也不干净,指缝间全是污泥,指甲盖又长又黑全是污垢,看得人头皮发麻。
这鬼德行,叶知欢不只是头痛,简直是要裂开了。
闻着空气中浓重的馊臭味,再看猪笼都不如的小破房子,叶知欢捏着眉心站起来。
不管如何,为了以后的生活,她得减肥,也得赚钱!
现下,至少先把屋子给收拾了,不然这是人住的地方吗?
地板上,垃圾和米混在一起,不知道什么时候泼到地上的青菜面还没清理,长了青黑的霉,两只拇指大的苍蝇就当着她的面在上面爬,泼散开的面汤被踩来踩去,地上全是油乎乎的脚印。
厨房和卫生间更恐怖。
满地摘掉的菜梗烂叶没有丢,多都无处下脚,洗碗槽堆得满满当当,至少有一个星期没洗碗了,搪瓷碗不是变黄就是变黑,沾着没吃完的菜渣,发出让人胃里翻腾的腐臭味,还招了一群苍蝇在嗡嗡嗡。
想到自己刚穿越来,暂时无处可去,叶知欢深吸一口气,“先收拾吧,怎么说也是要住一阵子的地方。”
至于以后?
她堂堂二十一世纪女强人,来到改革开放的八零年代,自然是要抓住历史的机遇,把前世的服装品牌开起来,重新登上巴黎时装周,完成前世枉死而没有完成的梦!